审批服务时限为58个工作日(不含企业自备资料、中介服务时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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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 1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:新型墙体专项基金8元/平方米;散装水泥专项基金2元/平方米;市政府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40元/平方米;白蚁防治费23元/平方米;防雷审查费0.2元/平方米;防雷监督验收费1元/平方米;施工图审查费1.75元/平方米;城建档案管理费1元/平方米。合计:56.25元/平方米。 2、减免: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对开发区,民营经济开发区的建设项目和乡镇工业项目按以下标准予以减免(其它减免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或批件执行)。免收新型墙体专项基金;免收散装水泥专项基金;免收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;白蚁防治费按14元/平方米收取;免收防雷审查费,防雷监督验收费生产型项目按0.2元/平方米收取,非生产型项目按0.5元/平方米收取;6、施工图审查费按0.6元/平方米收取,套用图纸免收。按以上标准,工业项目每平方米减免53.05元,实收3.2元/平方米,非生产型项目每平方米减52.75元,实收3.5元/平方米。 |